12月1日起,不符合旧国标且无有效3C认证证书的电动车将禁止销售

2026-01-13 10:05:04来源: 网络作者:admin

11月8日消息,近日,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《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》(2025年第25号),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与销售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
《公告》明确指出,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需在2025年12月1日前,将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所有有效CCC认证证书全部注销。

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、处于暂停状态且无法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,将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。

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、撤销之日起,严禁继续销售相关车辆。如违反此规定,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查处。

据悉,我国电动自行车领域的强制性新国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 17761—2024)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新标准针对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性能、塑料部件总质量、整车质量上限值、北斗定位功能以及脚踏骑行装置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
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不能超过25km/h,并且要求当车速超过25km/h时,电动机需自动停止动力输出,这样能够有效防范因超速行驶引发的安全风险。

根据要求,自2025年12月1日起,所有在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都必须满足新标准的规定。

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。

新国标具体变化如下:

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;

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.5%;

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;

完善了电池组、控制器、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;

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;

把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从55kg提高至63kg;

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;

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、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;

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;

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。

免责声明:文章图片应用自网络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

热门推荐

更多
最新 热门